藥品名稱:鹽酸昂丹司瓊注射液
適應癥:止吐藥。用于:1.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惡心嘔吐; 2.預防和治療手術后的惡心嘔吐。
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10970179
產品詳情
【通用名】鹽酸昂丹司瓊注射液
【規格】2ml:4mg(按C18H19N3O計)
【用法用量】 本品通過靜脈、肌肉注射給藥,劑量可以靈活掌握。
1.化療和放療所致嘔吐:用藥劑量和途徑應視化療及放療所致的惡心、嘔吐嚴重程度而定。
(1)成人:1.對于高度催吐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:化療前15分鐘、化療后4小時、8小時各靜脈注射昂丹司瓊注射液8mg,停止化療以后每8~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8mg,連用5天。 2.對催吐程度不太強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:化療前15分鐘靜脈注射昂丹司瓊注射液8mg,以后每8~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 8mg,連用5天。 3.對于放射治療引起的嘔吐:首劑須于放療前1~2小時口服片劑8mg,以后每8小時服8mg,療程視放療的療程而定。 4.對于高劑量順鉑可于化療前靜脈加注20mg地塞米松磷酸鈉,可加強昂丹司瓊對高度催吐化療引起嘔吐的療效。
(2)兒童:化療前靜脈注射以5mg/m2(體表面積)的劑量,12小時后再口服給藥;化療后應持續口服給藥,連服5天。
(3)老年患者:65歲以上患者的用藥療效及對藥物的耐受性與普通成年患者一樣,無須調整劑量、用藥次數或用藥途徑。
2.術后的惡心和嘔吐:
(1)成人:對于預防手術后的惡心和嘔吐,應在誘導麻醉的同時肌肉注射或緩慢靜脈注射本品4mg,對于已出現的術后惡心嘔吐,可肌肉注射或緩慢靜脈注射一劑4mg。
(2)兒童:為了預防接受全身麻醉手術的兒童患者出現術后惡心和嘔吐,應在誘導麻醉前、期間或之后用本品以0.1mg/kg的劑量或最大劑量4mg,緩慢靜脈注射。對于兒童患者已出現的術后惡心、嘔吐,可用本品0.1mg/kg或最大4mg的劑量緩慢靜脈注射。
(3)老年患者:給藥劑量、途徑及時間間隔參照成人用法。
【藥代動力學】 口服或靜脈給藥時,本品的體內情況大致相同,其消除半衰期約3小時。藥物徹底代謝,代謝物經腎臟(75%)與肝臟(25%)排泄。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5%。
【貯藏】遮光,密閉,在陰涼處(不超過20℃)保存。
【有效期】36個月